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和要求,对我市疫情防控期间车驾管业务的办理,通告如下:一、无法按期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驾驶人,可通过山东省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延期办理,建议不要预约考试,三、已预约驾驶证审验教育、满分教育现场学习的,四、对驾驶证逾期未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且未办理延期申请及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的,请在疫情结束后一个月内尽快办理,有业务办理需求的车主、驾驶人可选择手机端登录“交管12123”APP或电脑端登录山东省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https://sd.122.gov.cn)网上申请办理部分车驾管业务,可办理业务范围如下:备案非本人机动车、补换领机动车号牌、变更机动车联系方式、免检车申领检验标志、补领检验合格标志,补换领驾驶证、延期换领驾驶证、延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延期驾驶证审验、变更驾驶证联系方式、驾驶证电子版申领、取消考试预约、学法减分、审验教育的网上申请学习,我们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要求,动态调整疫情防控措施及业务办理要求并及时公布,疫情防控,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