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单位反馈意见采纳情况1市发改委未反馈,视为无意见采纳2市财政局无意见,采纳3市审计局无意见,采纳4市行政审批局建议删除“(二)项目招标建设单位...组织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中心”中“市行政审批局”,修改意见未采纳理由:按照张市长指示,招标文件的审核需经大数据中心、发改、行政审批局等单位共同参与审核,5市国控集团一、“项目招标”方面1.建议在第5页第7行加上:代建类项目由建设单位(使用单位)会同代建单位制定招标文件,2.建议在第5页第10行加上:工程类项目中的信息化项目招标参照代建类项目执行,二、“相关要求”方面第8页第3行加上(三)大点:(三)已进场实施或已报方案评审的信息化项目由市大数据中心牵头,修改意见一未采纳理由:按照张市长多次会议指示,建设单位在实际项目开展过程中可委托代建单位代为履行职责,修改意见二未采纳理由:依照国控集团修改理由,需要审定委员会成员单位参与项目设计及实施工作,但各成员单位在信息化项目建设中需更多负有监督管理职责,6征求社会意见情况无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