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举办2020年中国品牌日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产业〔2020〕5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现将举办2020年中国品牌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取消现场举办活动有关安排鉴于国内外疫情复杂严峻的形势,继续按照此前印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参加2020年中国品牌日活动的通知》(发改产业〔2020〕117号)要求,决定取消原现场举办中国品牌发展国际论坛和自主品牌特色体验区活动有关安排,二、举办云上中国品牌日活动为进一步凝聚全社会品牌发展共识,拟举办云上中国品牌日活动,举办云上中国自主品牌博览会和2020年中国品牌发展国际论坛,云上中国自主品牌博览会,云上中央展馆主要展示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部门所做工作、品牌发展成就、品牌日活动精彩回顾等,云上2020年中国品牌发展国际论坛,组织开展品牌日特色活动,组织参加云上2020年中国品牌日相关活动,三、其他有关事项说明各地组织开展品牌日特色活动使用中国品牌日标识时,高度重视举办云上2020年中国品牌日活动,发挥品牌建设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