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州市“祥泰小区”“祥泰商超”“祥泰酒店(宾馆)”创建活动方案》(泰办发电〔2021〕135号)的工作安排,现对2023年“祥泰商超、祥泰酒店(宾馆)”创建合格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28日-8月1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对评选结果存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向泰州市商务局反映,联系电话:0523-86839398,电子邮箱:tzyxc9333@126.com,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泰州市商务局2023年7月28日“祥泰商超、祥泰酒店(宾馆)”创建合格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