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关于信阳市2023年度第二十一批城市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为实施公共利益需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城东街道办事处马岗社区20.0710公顷集体土地作为信阳市2023年度第二十一批城市建设用地,将征收土地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安置标准等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建设项目名称信阳市2023年度第二十一批城市建设用地项目二、征收土地范围和目的1、征收土地范围:拟征收土地总面积20.0710公顷,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东街道办事处马岗社区,三、被征收土地现状拟征收城东街道办事处马岗社区集体土地总面积20.0710公顷,四、补偿标准1、征地补偿标准按《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规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补偿标准为63万元/公顷,补偿标准为63.15万元/公顷,3、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参照《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信阳市市区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信政文〔2023〕1号)规定执行,六、其他事项1、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2、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如对地上附着物数量或补偿标准有异议的,到城东街道办事处提出异议申请,城东街道办事处在接到异议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确认,你居委会及被征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区政府拟征用你居委会集体土地的有关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等内容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