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一、公示期2023年7月28日至8月7日(7个工作日),二、受理地点及电话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地址:南开区复康路17号(300191)电话:87671826三、公示要求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附件: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2023年7月28日附件:1-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pdf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一、公示期2023年7月28日至8月7日(7个工作日),二、受理地点及电话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地址:南开区复康路17号(300191)电话:87671826三、公示要求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附件: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