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财社专款〔2023〕184号关于下达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各区(县)财政局、卫生健康局:为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项目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市级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请将上述资金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科目,二、各区(县)要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强化绩效考核工作,结合资金拨付方式建立完善基本公共卫生的绩效管理模式,实行考核结果与资金拨付挂钩,三、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请各区(县)按照绩效目标管理相关要求,根据《地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2)和补助你区(县)资金额度,科学合理确定你区(县)绩效目标,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你区(县)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对各区(县)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下年度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安排挂钩,铜仁市财政局铜仁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7月26日附件:1.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市级补助资金分配表.pdf2.地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