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四批海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拟推荐对象的公示根据《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推荐第四批海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通知》(琼族办〔2023〕7号)要求,拟推荐儋州嘉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和那大沉香研究院(海南)有限公司为第四批海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参评对象,为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推荐参评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7月27日起至8月2日止(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8月2日18时前,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联系电话:0898-23322058电子邮箱:dzsmzj23322058@163.com通信地址:新市委办公大楼10楼1006室(中兴大街1号)邮政编码:571799儋州市民族事务局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