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苏财建〔2022〕83号)和《关于下达南京市2022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宁交运输〔2022〕6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区2022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部分发放相关数据进行公示:农村道路客运:上级下达2022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费改税部分)共计970000元,对2021年度在营的农村道路客运企业进行分配(里程补贴:519.795元/万公里,同时考虑我区农村道路客运企业运营实际及客运行业的整合兼并,拟将原南京市高淳区城东客运有限公司、高淳县淳晨城西客运有限公司、高淳县淳晨客运有限公司3家客运企业的分配份额统一发放至南京淳科公交有限公司,将南京宁高长途客运有限公司2021年度车辆停运折算的补贴统筹发放至南京淳科公交有限公司,本次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费改税部分)分配具体为:宁高公司实发补贴13490.51元(含“桠溪一溧阳”线补贴资金7612.47元),淳科公交实发补贴956509.34元(含宁高公司狸桥、溧阳班线车辆停运折算补贴共计13761.91元),综上,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费改税部分)补助970000元,出租车:上级下达2022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部分)750000元,其中拟对255台全年运营的出租车每辆补贴2723.04元,综上,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部分)补助750000元,南京市高淳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7月27日分享到-微信X【关闭本页】【打印本页】【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