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业商协会、有关企业:根据《中山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3年中山市“百展千企”拓市场扶持政策申报指南的通知》(中商务贸字〔2023〕17号),为做好2023年中山市“百展千企”拓市场扶持政策第二批次资金的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申请单位提交资料截止时间2023年8月10日,镇街递交纸质材料截止时间2023年8月15日,二、支持内容及标准详见《中山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3年中山市“百展千企”拓市场扶持政策申报指南的通知》(中商务贸字〔2023〕17号,三、展会类别1.重点展会:4月12-15日举办的香港国际春季灯饰展,2.目标展会:1月17-19日举办的2023中东(迪拜)国际城市、建筑和商业照明展览会,4月12-15日举办的香港春季电子产品展,《中山市2023年境外展览目录》中截至目前已举办的其余展会,2.参展企业申请特装费用支持的,需提供以下资料:(1)参展企业与装修公司签订的装修合同,(4)参展企业的装修费用发票,3.参展企业如无法提供参展人员的商务签证,4.申请单位的纸质版申报材料,附件:1.中山市商务局2023年中山市“百展千企”拓市场扶持政策申报指南2.各镇街商务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联系方式中山市商务局2023年7月26日附件下载:附件1:中山市商务局2023年中山市“百展千企”拓市场扶持政策申报指南.zip附件下载:附件2:各镇街商务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联系方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