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宁市“新兴海工程”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经主体申报、镇级初审、部门复审、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拟列入第一批“新兴海工程”重点企业、重点科技型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团队(企业家)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限从2023年7月27日至2023年8月2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联系电话:87287339、87287656(市“新兴海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附件:第一批“新兴海工程”重点企业、重点科技型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团队(企业家)名单海宁市“新兴海工程”领导小组2023年7月26日附件:第一批“新兴海工程”重点企业、重点科技型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团队(企业家)名单.xlsx分享到:该链接属站外链接,将无法使用辅助浏览工具,是否继续访问,继续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