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标准按《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黑人社规〔2021〕8号)文件执行,各地各单位推荐委员会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申报人员业绩成果需在本单位公示后方可进行初审和会议推荐,(二)人选资格条件及推荐要求1.被推荐人员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需被聘在现岗位1年以上,2.申报人员计算任职资格、聘任时间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工作业绩和学术成果等各类评聘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具体按照《关于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12号文件)执行,方可按照后取得学历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评审资格,三、申报材料(一)申报单位呈报的材料1.单位推荐报告1份,单独档案袋)1.《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2.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被聘在岗最后一次岗位变动工资审批表、本年度工资晋升审批表、事业单位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书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以“基层”条件申报的人员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或能够认定单位所处基层地域的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需提供当前现有职称在评审时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资格评审表》,5.后取得学历且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人员需提供《黑龙江省继续教育专业培训证书》或《岗位任职合格证明》(附件5),申报材料由市(地)、中省直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附件:1.申报材料目录2.拟评人员名册3.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4.岗位任职合格证明(以上附件请在黑龙江农业农村厅通知公告栏下载)网址:http://nynct.hlj.gov.cn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