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关于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2023-07-26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37号)要求,对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符合上述条件人员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要让招用上述人员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最大限度享受政策红利,一次性扩岗补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其他支出”科目中列支,主动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省级经办机构按月将全省新参保人员信息与部省人社业务协同平台提供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核验接口”、教育部门移交的有就业意愿的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据信息、登记失业信息比对,将符合政策享受条件参保信息分市下发,进一步核实参保人员身份是否符合政策享受条件,将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发放至用人企业对公账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于每月20日前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上报一次性扩岗补助发放数据,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是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维护就业局势稳定的重要举措,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要明确责任分工,多渠道宣传政策信息。

更多精选

  • 2023-07-26 00:00:00
  • 2023-07-26 00:00:00
  • 2023-07-26 00:00:00
  • 2023-07-26 00:00:00
  • 2023-07-26 00:00:00
  • 2023-07-26 00:00:00
  • 2023-07-26 00:00:00
  • 2023-07-26 00:00:00
  • 2023-07-26 00:00:00
  • 2023-07-26 00:00:00
  • 2023-07-26 00:00:00
  • 2023-07-26 00:00:00
  • 2023-07-26
  • 2023-07-26
  • 2023-07-26
  • 2023-07-26
  • 2023-07-26
  • 2023-07-26
  • 2023-07-26
  • 2023-07-26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