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各有关单位: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征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成果的通知》(建办标函〔2023〕191号)要求,现就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成果征集对象、征集要求和征集方式等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请申报单位认真填写申报资料,于2023年8月15日前,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成果推荐书(纸质版1份、电子版刻录光盘1份)报送至天津市绿色建筑促进发展中心科技推广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按照推荐要求,择优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推荐,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征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成果的通知(联系人:陈施佳022-28468612、庞燕梅022-24314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