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版全真版局各股室,直属各事业单位:为加强赋予各乡镇行政权力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监管责任,切实解决赋权过程中出现的“放而不管”“一放了之”和承接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根据《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永政办〔2017〕182号)和《中共龙岩市永定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部门权责清单管理的通知》(龙永编办〔2023〕23号)要求,我局逐项制定减权放权事项的权限监管措施,编制了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并予以公布,附件:龙岩市永定区商务局减权放权事项的监管责任清单龙岩市永定区商务局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