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渔文化保护、传承和弘扬工作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渔业、文化和旅游、文物厅(局、委),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满足文化需求,构筑美好精神家园,分类保护、多样传承、广泛弘扬,建设相匹配的工作体系,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的渔文化品牌,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体验馆、渔民驿站等,培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鼓励举办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打造渔文化品牌,推动区域特色品牌列入中华老字号名录、中国传统节日振兴工程等,引导和培育与渔文化相关的影视文化、动漫游戏、数字艺术、工艺美术、创意设计等产业发展,弘扬文化精神,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优秀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