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组织开展珠海市示范性工匠学院建设,集聚重点产业行业技能标准、重点企业真实岗位标准和职业院校特色专业优势资源,由各区推荐、市局遴选建设一批珠海市示范性工匠学院,大力吸引企业、院校、协会等多方力量参与协同、提升产业人才培养精准度和技能人才服务区域产业的整体能力,服务重点企业优势明显的本市职业院校为申报主体,3.工匠学院建设专业为院校优势专业且为“4+3”重点产业对应的专业,(三)工匠学院条件1.建设方向符合“4+3”重点产业集群和区域经济发展需要,示范性工匠学院的申报主体为职业院校,由申报院校填写《珠海市示范性工匠学院建设项目申报书》《珠海市示范性工匠学院建设方案》提交至联合申报企业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并公布珠海市示范性工匠学院建设名单,四、政策支持示范性工匠学院的建设主体为职业院校及联合申报企业,补助资金可用于工匠学院场地建设、购置人才培养相关设施设备、课程资源和评价标准开发等基础能力建设,示范性工匠学院联合申报企业优先推荐申报广东省技能生态链链主企业,加快本区工匠学院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建设,附件:1.主要评审指标2.珠海市工匠学院建设项目申报书3.XX学校XX(具体合作项目)工匠学院建设方案(模板)4.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产业新工匠”培育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7月24日附件:附件1.主要评审指标.docx附件2.珠海市工匠学院建设项目申报书.wps附件3.XX学校XX(具体合作项目)工匠学院建设方案(模板).docx附件4.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产业新工匠”培育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