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规范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以下简称国家野外站)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第三条国家野外站依托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单位建设,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科技部是国家野外站的宏观管理部门,4.组织并支持本部门国家野外站开展联合协作观测与自主创新研究,第七条依托单位是国家野外站建设和运行管理的责任主体,3.对国家野外站专项观测、领域协作观测研究等进行咨询,第三章建设第九条科技部根据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国家野外站布局方案,第十条科技部公开发布国家野外站建设指南,主管部门组织依托单位填报《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计划任务书》,经依托单位报主管部门和科技部备案,2.学术委员会职责是审议国家野外站的发展方向、观测实验研究目标、重要学术进展、年度工作报告、科研诚信建设及其他重要事项,第十七条国家野外站应建设和稳定一支结构合理的研究、技术支撑和管理队伍,第二十一条国家野外站应坚守科研诚信、恪守学术道德、重视学风建设,评估重点为野外站观测质量、研究成果和水平、示范成效、人才队伍、基础设施、开放共享与运行管理水平等,第二十七条科技部对国家野外站年度考核和定期评估结果予以审核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