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建设成为整合集成临床医学研究资源和创新力量的重要依托,(三)协助管理本部门或所在地区临床研究中心所承担的国家医学科技研究任务,第六条临床研究中心专家咨询委员会由国内和国际临床医学、公共卫生、医学科技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三)做好临床研究中心开展临床研究的条件保障工作,开展防、诊、治新技术、新方法的开发和应用评价研究,开展诊疗规范和疗效评价研究,开展基础与临床紧密结合的转化医学研究等,(五)组织开展研究成果推广应用,临床医学和转化研究能力突出,能够对拟申报的临床研究中心建设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主要依据科研水平、研究能力等指标对申报医院进行评分排序,临床研究中心所在的法人单位是临床研究中心和研究网络建设的责任主体,第十三条临床研究中心实行中心主任负责制,具体负责临床研究中心的建设和研究工作,鼓励邀请国外专家、研究人员到临床研究中心进行学术交流和从事研究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