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为实现和加速上述过程提供各类服务的机构,是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内容,尽快转移和扩散到企业,利用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支持现有技术转移机构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方向明确,(三)有两年以上从事技术转移业务的经历,(四)有符合条件的经营场所,(六)管理规范,(七)有较显著的服务业绩,第十二条国务院科技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连续两年不能达到标准的机构,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地方和行业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可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关细则,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国务院科技行政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