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国家外汇管理局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改革,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外汇管理局自2022年起在上海临港新片区等四个区域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为持续推进外汇管理高水平开放和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对上述四地开展的试点政策进行了深入的调研评估,将可推广、可实施的一揽子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通知》中拟推广的政策包括三方面10项,包括4项经常项目政策,主要是进一步完善特殊贸易外汇收支管理的经常项目便利化改革措施,扩大资本项目便利化措施方面,包括3项资本项目政策,优化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措施方面,包括3项资本项目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