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3年普通高中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补助资金清算下达给你们(具体金额等见附件),此项资金市县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下达资金用于清算2023年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经费,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管理,各地要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补助为基层“三保”资金,资金标识分别为“A0107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A0108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补助”,市县财政部门应按规定接收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项目,在一体化系统中及时下达包含“三保”标识的指标,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学生资助系统数据信息是省级以上财政资金下达的依据,五、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肇庆市财政局2023年6月25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附件:1.附件:1.清算下达2023年普通高中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补助资金分配表.doc2.附件:2.清算下达2023年普通高中教育国家助学金明细表.doc3.附件:3.清算下达2023年普通高中教育免学杂费补助资金明细表.doc4.附件:4.绩效目标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