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肇庆高新区财政局,肇庆新区财政金融局,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财政金融局:现将《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管理会计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3〕13号)转发给你们,现就我市开展管理会计案例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国资委、市会计学会等相关单位积极组织、总结我市管理会计实践经验案例,并于8月25日前择优向市财政局报送不少于2篇案例,二、各地财政部门要广泛征集本地区相关单位管理会计案例,并于8月25日前向市财政局择优报送案例不少于4篇,即包括企业,也包括行政事业单位,不宜仅集中某一行业或某一类别的单位,三、各地各部门报送的信息应包括推荐案例名单、案例电子稿(含案例声明页的扫描件)、两份纸质稿(在案例声明页签字、盖章),分别发(寄)送至市财政局会计科邮箱和地址,四、联系人:肇庆市财政局(会计科)代杨树五、联系电话:0758-2786619六、电子邮箱:sczj_kjk@zhaoqing.gov.cn七、地址:肇庆市端州区信安路肇庆市财政局402肇庆市财政局2023年7月17日附件:1.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管理会计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3〕1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