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财文〔2023〕93号有关区(市)财政局,肇庆高新区财政局: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清算下达2023年中职学生资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3〕60号)精神,现将2023年中职学生资助资金清算下达给你们(具体金额等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管理,有关区(市)要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二、中职教育国家助学金、中职教育免学费为基层“三保”资金,资金标识分别为“A0109中职教育国家助学金”、“A0110中职教育免学费”,市县财政部门应按规定接收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项目,在一体化系统中及时下达包含“三保”标识的指标,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学生资助系统数据信息是省级以上财政资金下达的依据,四、请有关区(市)切实加快预算执行,五、请有关区(市)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肇庆市财政局2023年6月25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附件:1.附件:1.清算下达2023年中职学生资助资金分配表.doc2.附件:2.清算下达2023年中职学生资助资金助学金明细表.doc3.附件:3.清算下达2023年中职学生资助资金免学费明细表.doc4.附件:4.绩效目标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