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38号令),现对申请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东莞市石碣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否则作异议无效处理,以下名单将从2023年7月25日起至2023年8月3日止,在东莞石碣镇政府网上公示10天,联系地址:东莞市石碣镇城中桥东路50号联系电话:81382368石碣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序号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单位地址缴纳社保月数有无自有房屋符合保障条件保障方式备注1戴丽梅441424********284X东莞市五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石碣镇刘屋科技中路57号128无外来务工人员实物配租2江福荣360622********0012东莞东聚电子电讯制品有限公司东莞市石碣镇刘屋管理区科技东路135号203无新入户人员租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