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背景高新区于2016年12月出台了《东莞松山湖(生态园)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暂行规定》(该试行办法于2017年12月31日到期),后于2018年3月修订并出台《东莞松山湖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管理规定》(该规定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2、累计80人的安家补贴申请(均为博士学历人才),补贴总金额达10373.75万元(补贴资金由高新区专项资金据实列支),为加大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引进人才扶持力度,我分局拟定《东莞松山湖新引进人才综合补贴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政策”),分三年发放,第一年3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4万元,资金抵扣《市新时代实施方案》职称、学历综合补贴由高新区承担的部分,新引进人才综合补贴每人限申领一次,已享受过高新区新引进人才往期补贴的申请人不能重复申请本补贴,综合补贴分年度发放的,在第二年、第三年需通过申报系统提交资金发放申请并提供补充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