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度新增纳统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销售额(营业额)报数的首个年度增速高于全市限上平均增速10个百分点以上的给予8万元一次性奖励,但不超过全市限上平均增速10个百分点(含)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120万元,每家商业运营单位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年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住宿餐饮企业,当年销售额增速高于全市限上平均增速的给予一次性2万元,但不超过全市限上平均增速10个百分点的,新开业的商业运营单位首个完整财务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非新开业的商业运营单位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三、支持开展促销推广活动(一)鼓励商业运营单位开展消费促进活动,持续时间3天以上的给予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承办主体10万元、15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1.对获评省级现代商贸特色镇、商贸发展示范村的创建主体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2.对获得省级、市级一刻钟便民生活圈重点推进企业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