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开展2023年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园区类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园区分站)及北京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园区分站、创新实践基地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一项推荐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5.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北京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年以上,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园区分站报送至朝阳园管委会(区科信局)(以下简称推荐部门),将符合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单位推荐到全国博管办备案,三、申报材料内容(一)符合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推荐条件的,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附件1)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附件2)各1份,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新设园区类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申报表》(附件3)2份,(三)不符合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推荐条件、又无法设立园区分站的单位,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新设北京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附件4)2份,内容包括:与申报条件(含基本条件和推荐条件)和《申报表》中涉及到的企业资质、经营业绩、评价评级、承担项目及获奖情况等有关证明材料,四、有关要求(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北京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工作,向申报单位详细介绍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园区分站和创新实践基地的申报条件、相关要求和管理制度,并将推荐单位材料和《2023年园区分站、北京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单位一览表》(附件5)按期报送,五、报送材料时间:2023年8月20日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联系人:王焱联系电话:6509997113381391341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南里21号院(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园区分站联系人:张晔联系电话:64310789邮箱:rsjzjk@bjchy.gov.cn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路锐创国际大厦A座209附件:1.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2.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3.新设园区类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申报表4.新设北京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5.2023年园区分站、北京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单位一览表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