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福建省农村道路客运费改税补贴资金申报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2〕1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道路客运费改税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2〕6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对受补对象进行了初步审核,现依规定将拟补助对象、运营月份等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7月24日起至7月28日止,联系电话:6567131,附件:1.福安市2021年度在册农村客运车辆运营月座位数汇总表2.福安市2021年度在册农村客运车辆月座位数明细表3.福安市2022年度在册农村客运车辆运营月座位数汇总表4.福安市2022年度在册农村客运车辆月座位数明细表福安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