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基地项目的公示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设施农业温室大棚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21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进2023年度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基地建设的通知》(闽农合函〔2023〕269号)文件要求,我区2023年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基地项目由长泰县东蔗果蔬专业合作社承担,项目建设内容为示范种植台湾品种早蜜柑,施用台湾复合肥美思特和水溶肥乌津液等,我局组织相关专家召开项目评审会,经过综合评审,专家组一致同意资金拟补助方案,同意立项,现将2023年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基地项目拟补助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8月1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工作时间向漳州市长泰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人:0596-6327908,小曾,附件:2023年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基地项目拟补助方案漳州市长泰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7月24日附件:关于2023年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基地项目的公示.doc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