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2023年中山市美丽乡村指数测评工作方案》的有关精神和市政府对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批复的意见,我局将对每季度测评成绩排前8名的镇街进行奖补,如东区街道和石岐街道在季度测评中进入前8名,对应的奖补资金与第9-12名的镇街平均分配,现将2023年第二季度(3-6月份)的奖补资金下达有关镇街,是对第二季度取3-6月份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符合奖补条件的12个镇街进行奖补,本次项目资金由市财政局根据本通知的分配方案,二、本次下拨的资金专项用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资金由镇街统筹用于“三清三拆三整治”等相关工作,三、各有关镇街收到下拨的专项资金后,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四、各镇街要加强项目档案管理,附件: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分配方案(2023年第二季度)中山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7月24日(联系人:吴景文,电话:88221311)附件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分配方案(2023年第二季度)月份序号镇街下拨金额(万元)项目名称功能类科目绩效目标转移性支出功能类科目3-6月份1南朗街道65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2130126--农村社会事业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2300313-农林水2小榄镇603阜沙镇504神湾镇455三乡镇406古镇镇357火炬开发区308东区街道59南头镇510黄圃镇511石岐街道512横栏镇5合计350附件:1.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分配方案(2023年第二季度).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