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商务促进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浙财建〔2023〕29号)文件精神,由企业申报,经县商务局、财政局联合审核认定,现将2023年省级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拟安排方案进行公示(内容详见附件),本次公示时间从2023年7月24日起到7月30日止,共7天,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反映公示项目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任意诋毁,联系方式:岱山县商务局外经贸科电话:4406571岱山县财政局企业科电话:44818112023年度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