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现组织《实施办法》2023年度第二批次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如下:一、申报对象本批次申报对象主要包括:第八条(二)(三)(四)(五)和第九条,即瞪羚企业奖励、百强企业奖励、双三企业扶持奖励、双五企业扶持奖励、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优秀科技企业孵化器评选奖励,本政策第八条(一)、第十条、第十一条支持措施已于2023年度第一批次组织申报,第十二条支持措施2023年度暂不组织申报,二、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8月4日前申报纳入本批次审核范围,逾期视同放弃本年度申报,三、审核时间2023年8月集中审批审核(统一纳入2024年财政预算计划拨付资助资金),四、申报内容与要求(一)瞪羚企业奖励(二)百强企业奖励(三)双三企业扶持奖励(四)双五企业扶持奖励(五)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六)优秀科技企业孵化器评选奖励具体要求详见《<东莞松山湖科技企业培育实施办法>2023年度第二批次申报指南》(附件2),五、申报流程(一)网上办理流程申报网址:http://ssl.dg.gov.cn/,(二)窗口办理流程申报材料通过系统审核后,整册加盖骑缝章,逾期不报视同放弃本年度《实施办法》申报资格,东莞松山湖管委会科技教育局2023年7月24日附件:1.附件1:《东莞松山湖科技企业培育实施办法》.pdf2.附件2:《东莞松山湖科技企业培育实施办法》2023年度第二批次申报指南.docx3.附件2-1:《东莞松山湖科技企业培育实施办法》资助申请表.docx4.附件2-2:《东莞松山湖科技企业培育实施办法》项目申报书(封面及目录模板).docx5.附件2-3:松山湖优秀孵化器申报书.docx6.附件2-4:松山湖优秀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