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23年1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首次在福建省参加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3个月(包含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补缴)的劳动者,经审核,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27日,来信投递:福州市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350007),下午15:00-18:00,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江边洲路1号美墩苑3号楼523室,附件:2023年仓山区第一批享受新增岗位补贴人员名单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7月21日根据福州市劳动就业中心《转发省就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新增岗位补贴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榕劳就〔2023〕6号)文件精神,对2023年1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首次在福建省参加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3个月(包含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补缴)的劳动者,经审核,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27日,来信投递:福州市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350007),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江边洲路1号美墩苑3号楼523室,附件:2023年仓山区第一批享受新增岗位补贴人员名单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