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区相关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巩固我区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成果,积极推进辖区内秸秆综合利用,确保我区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工作有序开展,在区域内遴选一批有经验、有实力、有意愿从事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的经营主体,一、遴选范围及条件(一)遴选范围:一是依法在政府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机构等,包括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等从事农作物秸秆收储运及综合利用的经营主体,二是对秸杆收储运和综合利用意愿强烈、积极性高的经营主体,(二)遴选主体应具备条件1.正式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服务公司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三)申报材料1、申报表(附件1)2、申报材料: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3)、企业荣誉证书以及有关工作业绩等佐证资料,4、综合利用主体(企业)需提供场址、利用方向、利用能力等情况说明,(二)遴选程序1.通过雨湖区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发布遴选通知,3.实施主体申报材料经乡镇初审合格后推荐上报区农业农村局,5.遴选结果报雨湖区农业农村局党组研讨并在雨湖区政府网公示7天,三、申报时间及地址1.申报时间,附件1雨湖区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申报表.doc附件2雨湖区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doc附件3雨湖区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doc湘潭市雨湖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7月21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