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发挥省级建筑节能以奖代补资金的引导作用和社会效益,促进我市建筑节能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北省省级建筑节能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鄂财建发﹝2022﹞61号)、《武汉市省级建筑节能以奖代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开展2022、2023年度建筑节能以奖代补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全市范围内未获得省、市、区相关部门财政资金补助且符合《武汉市省级建筑节能以奖代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补助标准的企业(项目),二、申报要求(一)申报企业(项目)提交的资料应符合《武汉市省级建筑节能以奖代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中的规定要求,(二)申报企业(项目)要实事求是,不得虚报,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三、申报时限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申报资料一律用A4纸装订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四、联系方式联系人:王瑶联系电话:027-85753735地址:建设大道721号武汉建管大楼704室邮箱:691644416@qq.com附件:武汉市省级建筑节能以奖代补资金项目申报表武汉市城乡建设局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