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2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调查的通知》(详见附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工程勘察设计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计调查范围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持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各单位)均须开展统计调查工作,自2023年7月起,每月填报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领域就业人员情况,二、报送流程(一)年报,各单位于2023年7月31日前,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登录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统称统计调查系统)填报各项统计数据,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录统计调查系统填报人员就业情况表,认真学习《工程勘察设计统计调查制度》,(二)本次统计调查数据报送情况将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并与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合,(三)各单位可在统计调查系统首页下载操作说明,(四)请梧州市勘察设计协会配合做好督促工作,附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2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调查的通知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7月19日文件下载:附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2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调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