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度全省商务重点工作安排,我厅先后制订“甘肃省示范步行街(区)评价指标”,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甘肃省示范步行街(区)”认定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第二批“甘肃省示范步行街(区)”申报认定工作,通过市州推荐、资料审核、实地调研和综合评审,拟认定以下步行街(区)为第二批“甘肃省示范步行街(区)”:1.张掖市甘州区张掖老街商业步行街(区)2.天水市秦州区天水古城商业步行街(区)3.陇南市武都区陇南古今里商业步行街4.酒泉市敦煌市敦煌夜市商业步行街5.酒泉市肃州区1969文化创意休闲步行街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7月21日至7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商务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931-8637929甘肃省商务厅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