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为培育发展我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根据《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实施方案(试行)》(闽建筑〔2022〕4号),决定增补华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龙头企业名单实行动态管理,符合条件的企业每年增补一次,龙头企业要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进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新型建筑工业化和智能建造、绿色建造能力,强化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积极创建优质工程,为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实施方案(试行)》(闽建筑〔2022〕4号)的要求,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7月18日2023年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增补名单(名单不分先后)1.华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2.中铁二十四局集团福建铁路建设有限公司3.福建七建集团有限公司4.福建新华夏建工集团有限公司5.龙岩市西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千易建设集团有限公司7.福建磊鑫(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