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的高质量就业岗位,(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卫生健康委、团省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支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强化不断线就业服务(五)精准开展困难帮扶,相关部门按职能负责收集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重大项目、城乡基层等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需求计划,(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国资委、团省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七)加强就业指导,(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八)落实实名服务,(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简化优化求职就业手续(十)取消就业报到证,(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社保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一)提供求职就业便利,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着力加强青年就业帮扶(十五)健全就业服务机制,鼓励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积极参加职业资格鉴定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七)扩大就业见习规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加项目研究的,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作为就业工作重中之重,增强对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指导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