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知识产权局及有关单位:按照《天津市知识产权资助项目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2022年高质量专利创造试点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验收对象2022年高质量专利创造试点项目承担单位及有关单位(见附件1),二、组织申报1.市知识产权局统一组织结项验收工作,2.各区知识产权局负责组织本辖区项目单位结项验收及初步审核工作,完成结项验收相关材料撰写及申报工作,完成结项验收工作报告和其他相关材料,2.区局初步审核各区知识产权局受理本辖区项目单位结项验收材料,(二)材料要求须提交以下材料:1.《天津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任务(项目)结项书》,2.项目结项验收工作报告,该报告需详尽说明试点项目实施完成情况、知识产权工作取得实效和突出效果,(三)时间要求1.各结项单位即日起开展结项验收工作,于2023年8月4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结项验收纸质材料3份及电子件报所属区知识产权局,2.各区知识产权局于2023年8月11日前完成结项验收材料初审工作,2023年7月19日联系人:杨敏电话:23519145-709张梅湘电话:23519145-716张伟电话:23039856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zscqsl@163.com附件:附件1:2022年高质量专利创造试点项目单位一览表.docx附件2:天津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任务(项目)结项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