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二)信息测评,四、有关要求(一)请各有关企业认真研读政策,以免错报漏报,同时加强对国际标准《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的学习,参与标准实施,以标准化手段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创新能力,(二)请各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组织相关企业参加申报、考核和复核工作,加强工作指导,做好企业摸底和政策答疑,(三)联系方式:运用促进处:雷老师67521202,李老师13436113560,管理系统技术部门:杨老师010-82062112、010-64754680)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