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合同监督条例》《四川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成都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规定,现就2023年成都市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以下简称为“守重”)企业公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和条件2023年“守重”企业公示依企业自愿申请,对申报企业2022年度的合同信用信息等情况进行记录汇集评价并向社会公示,符合《成都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第六条规定条件,且在公示年度内未受到行政处罚、无严重失信行为、未被列入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的企业可自愿申报成都市市级“守重”企业公示,年度申报企业公示必须是上一年度取得成都市市级“守重”公示的企业,符合《成都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条件的企业,详见《2021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名单》,二、申报程序(一)企业申报(即日起至9月30日)各区(市)县市场监管局做好组织宣传动员工作,指导自愿申报的企业登录成都市“守重”企业公示系统(网址:http://scjg.chengdu.gov.cn/cdscjgj/c134272/zwfw.shtml),将符合申报条件的公示企业推荐、提交至市市场监管局,(三)企业公示(11月2日-12月1日)市市场监管局按照《成都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规定,对符合“守重”申报条件的企业制发公示证明,联系人:刘萍联系电话:85394560附件:1.成都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2.2021年度成都市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名单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7月19日2021年度成都市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名单成都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