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政通〔2023〕2号易门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易门县加快发展高原特色农业促进农业产业发展扶持措施(试行)》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符合产业政策发展方向的农业企业新建或更新改造生产基地,同一主体单个项目奖补最高不超过50万元或给予实际投资额1%以内的项目扶持,三、支持现代化农业设施建设围绕高原特色农产品生产,建设高效农业设施(每亩投资10万元以上),五、支持企业土地经营权流转、登记对符合国家政策的新增土地规范化流转经营给予支持奖励,向企业流转用于发展设施农业的土地经营权,对符合产业结构调整发展方向、流转土地面积在50亩以上的农业企业,六、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主动做好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登记注册和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等服务工作,扶持农业龙头企业、村办公司、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基地等经营主体,对新认证成功的省级农业产业基地每个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证成功市级农业产业基地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十二、支持村集体、村办公司开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具备条件的村集体力争流转50亩以上耕地发展烤烟、制种玉米等产业,对村办公司农业产业基地发展的扶持,政策解读:《易门县加快发展高原特色农业促进农业产业发展扶持措施》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