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根据《南平市商务局南平市财政局南平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南商务〔2023〕76号)要求,做好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申报工作,并于7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达工信商务局商贸流通和市场秩序股,建瓯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2023年7月20日南商务〔2023〕76号南平市商务局南平市财政局南平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1)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欢迎关注建瓯市政府微信公众号“建瓯政务”,随时在手机上关注本站更新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