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定就业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多措并举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全力惠企利民促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惠企利民促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22号)文件精神,经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初审,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参保单位严重违法失信等情况进行确认,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审核,拟对我市99家参保单位发放2022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2023年7月19日至7月25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各种渠道,向恩施市人社局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举报电话:8415878(恩施市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公示单位:恩施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附件:《恩施市2022年度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明细表》(第一批)恩施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