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廖均明等8人与罗定市苏柏缪斯娱乐有限公司仲裁案件(罗劳人仲案字[2023]108-115号)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的公告发布日期:2023-07-20浏览次数:75罗定市苏柏缪斯娱乐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廖均明等8人与你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罗劳人仲案字[2023]108-115号),申请人要求你公司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等共¥74418.1元,因你公司拒接电话、拒收件,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及申请书副本等法律文书,现定于2023年9月8日上午9:00,在罗定市龙华西路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日内,逾期不影响案件处理,特此公告,二○二三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