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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生态环境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 2023-07-19
现将2023年度全省生态环境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按照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生态环境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环发〔2019〕15号,申报人员的学历、业绩材料等取得时间原则上截止至单位公示首日,申报人员应达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应学时规定,申报人员2020、2021、2022年度继续教育情况须通过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上传个人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证明,申报人员参加省人社厅(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评聘结合要求,申报我省生态环境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三、申报程序和形式全省生态环境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实行网上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个人申报(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个人信息、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人力社保部门或省级单位和中评委需登录管理平台进行材料接收、审核和推荐工作(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028/login.jsp),4.申报人员所在用人单位要对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和业绩材料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5.打印带有“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服务管理平台”水印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纸质版一式3份(参加面试人员4份),各市中评委和省直主管部门对于正高级工程师申报人员的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附件:1.申报人员网上申报办法2.管理部门网上审核操作办法3.举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家意见表4.浙江省生态环境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价表5.山区26县名单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7月17日相关附件:附件1-申报人员网上申报办法.doc附件2-管理部门网上审核操作办法.doc附件3-举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家意见表.doc附件4-浙江省生态环境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价表.doc附件5-山区26县名单.doc">点此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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