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安徽农业科技进步推广奖奖励办法》征求社会各界意见,附件:安徽农业科技进步推广奖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安徽省农学会2022年3月17日附件安徽农业科技进步推广奖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安徽农业科技进步推广奖是经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备案批准、安徽省农学会主办的面向全省农业行业的综合性科学技术奖,第二条为做好安徽农业科技进步推广奖奖励工作,第五条安徽农业科技进步推广奖获奖成果具有推荐中华农业科技奖的资格,二等奖以上的成果优先参加省农学会推荐中华农业科技奖奖励项目评审,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安徽农业科技进步推广奖奖励委员会(以下简称“奖励委员会”)是该奖的领导机构,奖励范围包括在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中取得对我省农业科技进步具有显著影响的科技成果,第九条安徽农业科技进步推广奖设推广成果奖和科学普及奖两个类别,第四章申报标准及条件第十一条安徽农业科技进步推广奖申报标准:1.推广成果奖申报标准:具有显著创新性,第十二条申报安徽农业科技进步推广奖的成果应符合下列条件:1.属于安徽农业科技进步推广奖奖励范围,第十三条申报安徽农业科技进步推广奖应当提交下列相关材料:1.安徽农业科技进步推广奖申报书,第十六条安徽农业科技进步推广奖由各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农学会、省农学会副会长单位和常务理事单位、省级涉农高校和科研院所、省农业农村厅属事业单位推荐,第五章申报、评审与授奖第十七条安徽农业科技进步推广奖由推荐单位根据要求择优推荐至奖励委员会办公室,第二十二条安徽农业科技进步推广奖接受省内外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捐赠和赞助,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安徽农业科技进步推广奖奖励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