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药品零售企业行政许可核发公告(2023第601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企业符合《福建省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验收标准》,准予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现公告如下,监督电话(传真):0592-7688006通信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邮编:361102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07月18日企业名称企业地址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经营范围证号发证日期厦门市翔安区园东楷尼药品经营部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东园东里358-101号张苏艳张苏艳张苏艳处方药、非处方药(以上需冷藏冷冻药品除外)中药饮片(以上需冷藏冷冻药品除外)闽DB59260832023年7月18日。